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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县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时间:2018-01-10   作者:   来源:青海省语委办

  2017年12月3日至6日,由青海省海东市语委副主任、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韩芳忠率领的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专家组一行16人,对民和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专家组依据《青海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和《青海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实施细则》,首先听取了民和县副县长王明芳就全县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题汇报,观看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片。会后,专家组成员分成3个小组,按照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检查程序,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试、随机听课、检查教案和学生作业等方式,对民和县语委办、教育局、民和一中、广播电视局、县电视台、中医院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14个单位和川垣二路进行了全面、细致、严格的评估验收。

  12月6日上午,专家组对民和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进行了总结。一致认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同时,专家组就民和县今后如何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希望民和县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健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社会用字的监督力度,以城市带动农村,使全县普通话、规范汉字的使用普及更加全面、均衡。

  青海省民和县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标志着青海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对推动全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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